产品的对色观察经常会用到标准光源箱,标准光源箱对光源有很多要求,显色指数是其中之一。本文主要介绍了显色指数的概念和测量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了一种区分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色温的更科学的分类方法,即用显色指数(Color Rendering lndex,缩写为CRI)来表示:测量方法为在指定光源和已知色温的黑体光源下观看八种标准柔和色彩。显色指数的范围是从0以下至100。这个范围内的数值来源于相同色板在指定光源与黑体光源下相比的结果,用以呈现柔和色彩的准确程度。匹配样本越接近其在黑体光源下的外观,被测试光源的显色指数就越高。冷白色荧光灯的显色指数被定为68。暖白色荧光灯的显色指数为56。日光荧光灯的显色指数为75。
从光源出发的光以波的形式进行传递。当从波峰之间测量这些波的长度时,波长会因所包含色彩的差异而不同。如之前所提到的,较长的波长更靠近光谱上的红色端。这些被视为暖色。而较短的波长,靠近光谱上的紫色端,则被视为冷色。
虽然人类的眼睛能够适应范围宽泛的色温并能够正确地辨别其他颜色,但摄影机的传感器芯片无法做到。电视摄像机被设计为只有在场景被3200K的灯光照明时才能准确还原色彩。在一定范围内,摄影机电路能够对偏离理想的3200K的色温进行轻微弥补。这个色温通常是指“钨丝灯”的光线营造出来的环境。
其他的色温一般归类为“日光”。它的范围是从5400K到6800K。这种色温通常需要在日光下拍摄获得,或者是通过特别色彩平衡或校正过的摄影棚光线而获得。
如果用不同光谱功率分布的光源去照明物体,一般来说,产生的颜色感觉是不一样的。
光源的这种决定被照物体颜色感觉的性质称为显色性(或称传色性或演色性),它是照明光源的重要特征之一。不同光谱功率分布的光源可以有相同的色表;但是,有相同色表的光源,它们的显色性可能完全不同。只有将色表和显色性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全面地反映光源的颜色特性。
评价光源显色性的方法可分为两类:一是光谱带法,另一是试验色法。前者将待测光源的可见光部分的光谱功率分布分割成8~10个波带,并逐一与显色性好的基准光源相比较,由此来判断显色性的好坏;后者规定适当数目的物体色作为试验色,从待测光源和基准光源分别照明时产生的色度差别,定量地测出待测光源的显色性。CIE在1948年曾推荐过光谱带法,至1955年才成立了显色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以各国的研究为基础,规定试验色法为评价光源显色性的基本方法,并于1965年正式颁布。CIE于1974年又对其作了修订。在对该方法进行介绍之前,先对试验色、人眼的色适应现象、基准光源等加以说明。